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木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县道X197线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公告如下:
在县道X197线0km(阿里食品厂)至55km(叶勒森T型路口)设置双向区间测速设备,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采集的违法行为: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公告期30日: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告期结束后,上述点位于2025年12月12日00时00分正式启用,将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共同维护木垒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木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