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木垒县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19:46:12 来源:木垒零距离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分享至

为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整治行业乱象、净化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类型

(一)重点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他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以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动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务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事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传统黑恶犯罪及关联犯罪线索

11.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12.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恶犯罪。对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犯罪、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势力,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13.“村霸”“乡霸”等农村地区黑恶势力。重点整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侵吞集体资产、控制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

14.“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重点整治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资源,垄断、控制市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

15.“街霸”“市霸”等盘踞在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重点整治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逞强斗狠、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安全,以及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营商环境等违法犯罪。

16.涉“保护伞”线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二、举报须知

1.为及时核查办理案件线索,举报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需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提供具体违法犯罪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

2.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提倡实名举报,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威胁、恐吓、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渠道

(一)木垒县扫黑办

1.举报电话:0994-4867109

2.邮寄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法治东路3号县委政法委

(二)木垒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994-4823608

2.邮寄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北路176号

(三)木垒县人民检察院

1.举报电话:0994-12309    

2.邮寄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法治东路98号

(四)木垒县人民法院

1.举报电话:0994-4828134

2.邮寄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法治东路123号

(五)各行业领域举报电话

1.自然资源局:0994-4823392

2.市场监督管理局:0994-4864602

3.人社局:0994-4822037

4.农业农村局:0994-4820113

5.文旅局:0994-4831828

6.教育局:0994-4840419

7.交通局:0994-8229055

8.住建局:0994-8220000

9.财政局:0994-4822294

10.网信办:0994-4869909

木垒县扫黑办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勇敢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配合调查,携手共建平安社会,共同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守护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木垒县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