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疾控中心、县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直达资金下达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昌州财社〔2020〕6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支出请列“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检测和能力建设,疫苗冷链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二、此次下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的管理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不得更改资金用途,加快执行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请你单位在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为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并做好项目绩效及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木垒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