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职能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州、县党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木垒县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四)研究提出木垒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指导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五)拟订木垒县婚姻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木垒县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木垒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木垒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木垒县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木垒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木垒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木垒县党委、木垒哈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木垒县努尔古丽东路888号民政局综合楼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孙晓东

联系方式:0994-482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