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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申请指南】木垒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17 10:08:22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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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木垒县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工作,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将木垒县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申请指南如下:

一、政策依据

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等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按照昌吉州《关于引发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昌州财农202150号)实施。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范围

禁牧补助的对象是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草畜平衡奖励的对象是草畜平衡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

2、补贴标准

(1)水源涵养区禁牧补助。对水源涵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山地草甸类草原,以及山地类自然保护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对在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每年每亩补助50元。

(2)一般性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对在禁牧区域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每年每亩补助6元。

(3)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在草畜平衡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每年每亩奖励2.5元。

3、咨询受理

咨询电话:0994-4831931、0994-4823990

受理单位:新 户 镇人民政府、东 城 镇人民政府

大石头乡人民政府、博斯坦乡人民政府、

雀 仁 乡人民政府、白杨河乡人民政府、

大南沟乌孜别克乡人民政府

4、监督渠道

受理单位:木垒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木垒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夏依马尔旦、朱慧峰

监督电话:0994-4831931、0994-482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