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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木垒县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16 15:54:07 来源:木垒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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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总要求,坚持“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分流式整地机、高性能播种机、残膜回收机等有助于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装备基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精神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现将木垒县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9大类40个小类90个品目(详见附件2)。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木垒县根据自治区及昌吉州提出的增减建议按年度进行调整。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从昌吉州下发的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地补贴机具品目和档次,不得将当地不适用、应用量很少或没有的品目纳入补贴范围。对国家强调推广应用的监测终端与辅助驾驶系统按国家统一要求实施补贴。

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方案按照自治区通知执行。常规机具必须是全国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有效期范围内。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资质,仍按《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如有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补贴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35%,不得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1)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户”)。其中:农民还包括财政不予缴纳社保、养老金等且是农民身份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民兵、公益性岗位的协管员等人员以及国有农牧场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实行财政拨款(补助)的人员(包括聘用制)。在确定补贴对象时,要将引导和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业应急救灾组织发展等组织作为补贴重点。

同一实施年度内,原则上每个购机户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60万元,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标准按照《木垒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县级不得实施累加补贴。

全县范围内补贴额保持总体稳定,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测算比例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测算比例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调查,发现劣质产品以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情节的,报上级部门按规定严肃查处;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发现同档次同品质的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及时上报,自治区经综合研判后相应下调此档机具补贴额。

(三)支出责任与兑付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当年资金要优先用于以往年度已录入但尚未兑付及当年明确优先兑付的品目档次,并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予以体现。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实施绩效考核、机具核验、信息化建设、第三方抽查核验等工作开展。

(四)农机销售企业责任

(1)农机销售企业规范诚信经营

农机销售企业要积极配合各级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做好机具核验抽查等工作,并对申请补贴产品的一致性负责。对于采用提供不实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2)加大宣传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及时主动回应购机者关注的重点事项。健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及兑付情况、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违规查处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正确引导舆论,指导购机者科学选购先进适用机具,及时向社会进行预警已饱和、存在购机风险的机具类型。

咨询受理

监督电话: 13579608585

咨询电话: 13999348995

受理单位: 木垒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李雪涛  13999348995

木垒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