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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16:51:47 来源: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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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LX16/2022-000012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木垒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7-07
文号 木县乡振领办〔2022〕13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MLX16/2022-000012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木垒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7-07
文号 木县乡振领办〔2022〕13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

东城镇、照壁山西吉尔镇人民政府水利局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计划的通知》(昌州财农〔202221号)要求,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将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计划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立即启动项目建设工作,研究并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召开会议,细化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实施地点,确定项目运行方案。注意收集和保存项目资料,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各项目实施方案于2022622日前报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同时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各乡镇要深入研究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精准使用相关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推进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做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的专业监督作用,扩大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

三、强化项目调度推进各乡镇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规范完善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项目跟踪审计,发挥项目监理质量监督作用,村两委要实施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完善资金使用风险防控措施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目于9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计划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