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镇、照壁山乡、西吉尔镇人民政府、水利局: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计划的通知》(昌州财农〔2022〕21号)要求,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计划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立即启动项目建设工作,研究并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召开会议,细化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实施地点,确定项目运行方案。注意收集和保存项目资料,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各项目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22日前报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同时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各乡镇要深入研究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精准使用相关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推进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做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的专业监督作用,扩大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
三、强化项目调度推进。各乡镇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规范完善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项目跟踪审计,发挥项目监理质量监督作用,村两委要实施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完善资金使用风险防控措施,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目于9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计划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