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将木垒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服务保障大局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常态化学习机制,全县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一体推进依法治疆、以高质量法治有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二是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常委会学法12次、常务会学法12次。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上年度木垒县专题述法工作会议和木垒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统筹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召开木垒县“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推进会,促推县乡两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工作保障能力巩固提升。充分调动执法、立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工作积极性,形成法治建设工作合力,逐项落实2024年度法治工作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真督实察,2024年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法治督察2次,其中督察行政执法单位32家,发现问题19个,均已立查立改。
2.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精简环节提升审批效能。优化466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由原先平均23.7个工作日压缩至5.08个工作日,总体压缩审批时限率达78.5%;审批时限在10个工作日以上的406项事项,由原来平均25.5个工作日压缩至5.4个工作日,压缩率达78.8%;切实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作用,企业开办申报材料由13份压缩至6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材料由9份压缩至4份,申报材料精简率达66%。二是聚能提效优化政务服务。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受理区(含“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实现1017项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发挥“小木帮办”志愿服务团队作用,完成帮办代办事项15800余件。充分利用一体化平台,推进1024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138项政务服务事项“证照免提交”。三是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多部门联合对辖区内14家车用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安全综合监管,对辖区内检查医疗机构22家次、美容院26家次,对全县20个小区57部电梯进行了监督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四是推进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审核梳理全县29个部门3446项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五是健全失信联合惩戒体系。加大对“老赖”公开曝光力度,2024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37人次、法人47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7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1078人次。
3、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立法修法。制定《木垒县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修订《木垒县原始胡杨林保护管理条例》,以法治力量护航文旅发展。二是扎实开展立法调研。聚焦深化地方立法改革开展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县委决策和人大立法工作提供参考。三是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2024年完成10余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工作,上报意见建议40余条、立法建议项目3个,其中关于县级中医院建设标准等意见被区人大常委会采纳,一条立法建议推动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自治州供热条例》解释工作。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政府常务会会前文件、合同、柜架协议合法性审查2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5件。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43件,废止99件、继续有效44件。梳理政策性文件190件,废止115件、继续有效75件。
4.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制定印发《木垒县行政执法案件审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按要求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成立法制审核小组,集体讨论执法案件时审核小组成员全部到位。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建议》,木垒县红山嘴水库工程等6项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进行。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县45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6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完成全年四个季度法律顾问考核。
5.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撤销木垒县水政监察大队、木垒县城乡规划执法大队、木垒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木垒县能源安全执法大队、木垒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职责全部回归机关。将22个事业编制划拨到11个乡镇,解决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县342名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参加线上考试,合格率100%;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木垒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2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测试1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4次,法治督查1次,发现问题做到立查立改。
6.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乡镇法治建设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参加年度专题述法会和“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推进会,不断夯实法治思想根基。二是加强对乡镇赋权执法事项的培训指导监督,发放《昌吉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南》,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对已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专项调研评估工作,推动“乡镇赋权”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是组织全县11个乡镇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2次,线上培训1次,通过理论讲授、案例解析、执法流程讲解和现场交流等方式,加深参训人员对行政执法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
7.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事件。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各级领导包保责任制。二是强化各类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编制《木垒县极端天气应对处置应急预案》及极端天气防御措施,及时督促县直相关涉灾部门单位和11个乡镇及所辖村委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有序统筹应对处置。三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指导服务,做好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四是加强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充分利用现有的监测预警设施,适时发布监测数据,精准预报,做好暴雪、大风、寒潮、低温冰冻、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应对防范工作。
8.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推动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源头防控、排查处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2024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5件,涉及金额3535.99万元,确保各类诉求在基层依法依规有效化解。二是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管理。完成36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和乡村321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持续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水平。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编制4个,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办结11件、和解7件、中止4件。严格落实《昌吉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与法检两院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机制,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9.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全县共配备法制审核人员76人,建立行政执法监测点10个,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5人,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行政执法全流程进行监督。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全年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0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在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效能上有新成效。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依法化解各类债务142700万元,隐性债务实现清零。
10.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全年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共182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568条、行政处罚信息252条。二是加大“新疆融信平台”入驻及宣传力度。“新疆融信平台”推广以来,入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522家。
11.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重要教学和“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二是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州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乡镇、部门单位参照执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25名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评。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2025年工作思路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和自治州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实施方案》《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和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
2.建立健全法治机制。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管理制度,持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2025年主要目标任务
1.坚持政治统领和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2.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职责。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较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为圆满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1.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建设质效。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木垒县法治建设的思想旗帜,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内容并与具体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深入抓好“一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落实落地,通过开展督导检查评估,查找补齐薄弱环节,开展深度研究和实践创新,力争2025年评估工作顺利完成验收。
2.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质量。发挥好人大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规起草、草案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将城市建设与管理有关的事项作为2025年立法重点,在体现地方特色和突出实效上有所发展、有所提升。把好起草审议关,奠定立法质量基础,在法规起草审议阶段,广泛吸纳法学专家、代表委员、基层群众等人的意见,适时开展立法质量事前和事中评估,确保法规制度有效管用。二是进一步改进联系点工作,深化民主立法实践。充实基层立法联系点队伍力量,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活动,使立法建议更加科学化、专业化。采取多种形式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让公众和联系点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建立民意直通车,全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网络站、代表之家、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四位一体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普法监督力度,推动条例实施。推动构建由人大监督推动、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跟进配合的宣传机制,进一步推动本县条例落实落地。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利用各种公共设施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强化用监督推动条例实施,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推动主管部门将条例规定落实到位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完善审批、监管、处罚等衔接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查处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群众反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二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和力量,着力解决执法标准不一、“一刀切”执法、过度执法、多头执法、基层组织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乡镇赋权工作,逐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四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县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调联动作用,加强集约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着力打造运转高效、富有成效的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体系,完善法律服务职能,不断提升全县法治化营商成色,为更高水平的木垒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4.强化公正司法,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复议工作质效。二是关注民生热点和社会发展新需求,深入推进专项监督,提升安全生产、军人权益、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多领域的检察监督工作。在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更多领域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三是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将“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工作思路贯穿于庭前、庭上、庭后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驻法庭,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在司法确认、业务指导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诉与非诉无缝衔接。四是狠抓民事审判工作重点。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和利益平衡、同案同判等审判思维,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完善类案强制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动态管理、内部评查、发改案件研判通报等监督制约机制,依靠制度约束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五是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司法作风等建设。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会,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撰写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将廉洁司法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
5.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营造全社会依法办事氛围。一是落实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发布、解读工作。引导法律服务队伍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二是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法治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力度,引导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三是抓住“两个关键”(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关键时期”),提升“针对性”,坚持“三个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扩大“影响力”,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6.以目标结果为导向,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精准对标区州工作要求,切实从工作机制、工作路径、推进落实等各个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坚持结果导向,不断优化工作措施。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做好人员配备和工作对接落实,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的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效率不断提升。三是开展政务服务直通车,打造惠企便民新通道。在全县开展政务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家庭“四进”全覆盖性,通过精准定制、上门服务、全程跟踪等多种方式,让企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一对一、贴心化”的政务服务体验。四是打通牧区政务服务与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积极创新服务模式,紧密结合乡(镇)“马背宣讲队”深入偏远牧区向牧民宣传涉及切身利益相关的医疗、养老等惠民生政策,提供代缴水电费、救助申请等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