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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举报途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2 18:55:55 来源:木垒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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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关于印发〈木垒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的通知》(木财字〔2025〕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木垒县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木垒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线索举报途径公告如下:

木垒县财政局为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的防范、监测、预警、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工作职责。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切实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社会公众如发现我县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可通过木垒县举报电话举报,也可直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实地举报。现将木垒县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994-4822294

特此公告。


木垒县财政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