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异地就医登记
受理对象:长期(一年及其以上)异地参保人员(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或长期异地生活、工作、学习的参保人员)。
受理材料:
1、《昌吉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
2、单位长期外派工作的,需提供外派机构成立文件(单位公函)及机构成员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长期外派学习的,需提供外派学习文件或单位公函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购房长期居住的,需提供本人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迁移户口到原籍长期居住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原因异地长期居住的,还需填写《昌吉州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居住情况承诺书》,并提供居住地社区(村)警务室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方式:参保地社保大厅办理
二、异地转诊就医登记
受理对象:需异地转诊就医的参保人员。
受理材料:由州内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方式:州、县(市)社保大厅办理
三、长期异地就医变更登记
受理对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1、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
2、需返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
受理材料:
1、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方式:参保地社保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