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昌吉州泰胜风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10万吨风电塔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7 19:26:02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分享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昌吉州泰胜风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州泰胜风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风电塔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吉州泰胜风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风电塔架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木垒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年产10万吨风电塔架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41953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及附属辅料库38422平方米、综合办公用房3531平方米;购置数控切割、卷板机、焊接操作机、滚轮架、组对机、自动喷涂线、正面吊、龙门吊、无损害探伤等生产及检测设备约252台/套。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昌吉州泰胜风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宏飞

联系电话:18660057761

地址:木垒县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郎工

邮箱:1254952047@qq.com

电话:0994-2363575

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东方广场写字楼1725号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