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优化营商 环境筑巢引凤、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推动有为政府和有 效市场有机结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木垒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全会要求,通过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聚焦 5 大行动部署,抓细 抓实 25 条落地举措,营造尊商、亲商、重商的服务氛围,推动 项目投资持续提速,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招商引资成效显著, 构建要素齐备的营商沃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政务服务“极简快办”行动
1.优化审批流程。41 项事项推行“先行承诺、先办后补”, 13 项事项并联审批,135 事项“证照免提交”。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商科工信局、税务局,国网木垒供电 公司
2.实行“ 一窗办多事” 。推行“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 式,2025 年 3 月起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综合出件”无 差别服务。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督管理局、商科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交通运输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税务局
3.革新审批机制。推动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洪水影响评价 “多评合一”,试行十二类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 木垒县分局
(二)开展为企服务“暖心惠企”行动
4.升级无缝衔接服务。强化前期指导,编制政策资料推送 重点领域政策。推行“ 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日办结” ,1 日 内完成审批或响应诉求。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分级解决问题 闭环管理。干部下沉实地解堵点、宣政策,领导包联企业建“一 企一档” , 以系统化服务促项目落地与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持续承办新能源大会,发挥木垒新 能源产业发展联盟优势,为当地企业提供对接合作平台,为招 商引资工作做好铺垫。
牵头单位:商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国网木垒 供电公司
6.聚力精准实施帮扶。发挥小微企业联席会议作用,细化 分型标准,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就业、社保、金融等差异化
服务体系,2025 年 3 月前完成机制搭建。
责任单位:商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7.优化人社惠企服务。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与社保转移 接续政策,促进人才流动。围绕电力等重点产业,实施民企职 称专项评审。搭建人才引进招聘平台,开展多样招聘活动,发 布用工信息、政策法规,推进线上服务,助企解“用工难”。
责任单位:人社局
8.提升运输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货车通行政策,整改禁限 行及通行码规定,提升大件运输审批效率,禁止违规设限高限 宽设施等。加快“数字+交通”应用,推行“巡网融合”,加强 出租车辆监管。落实取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强制性继续教育” 政策,降低经营者成本。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三)开展法制环境“护企安商”行动
9.加大“双反”执法力度。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 打击仿冒混淆、垄断行为,2025 年 3 月起常态化监管。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施“一企一码”“扫码入企”, 推行“计划之外无检查”等四项制度降行政检查频次。公开行 政检查标准规则,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处 罚尺度。严格行政执法追责,行政违法重大案件全县通报。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 理局、卫健委、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科工信
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文旅局、消防大队、气象局、税务局,国网木垒供 电公司
11.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严禁违 规限制立案。优化立案流程,推进网上立案等信息化服务。推 进繁简分流,涉企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至少达 80%。动态摸排涉 企“挂案”,完善台账并重点督办清理慢案件,维护企业权益。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12.捍卫胜诉者权益。审慎用财产性强制措施,以“合理期 限”“分批履行”等灵活挽救企业。动员善意保全,用“活封 活扣”助企业复产。推动党政机关拖欠账款案件,做好“终本 清仓”“执破融合” ,借破产程序解执行难,优化资源配置、 护权益。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
13.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清理规范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 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整治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行业 协会商会收费等。全面清理涉企违法违规收费、摊派事项和评 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金融机构、水电气暖等收费主体的监督 管理,杜绝重复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4.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推动交易平台智慧数字化、交易 服务标准化,严禁设置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不 合理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强代
理机构和专家常态化监管,提高采购结构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
15.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将涉 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全纳入审查范围。强化涉企政策备案审查 监督,开展信息化监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纠正、废止 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科工信局、司法局、 教育局、 民政局、 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住 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 税务局
(四)开展要素保障“强基固本”行动
16.优化土地资源保障。探索老旧风电场、低效光伏电站技 术改造及原场址再建模式优化土地资源。做好城镇开发边界调 整优化,明确项目清单和用地规模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监管。 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确保保障率达 100%。
牵头单位: 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发展改革委、商科工信局,国网木垒 供电公司
17.强化配套电网保障。加快推进木垒北 750 千伏输变电站 前期手续,争取 2025 年开工,配套送出线路与新能源项目同步 建成。支持公用充电桩建设,做好个人充电报装服务。提升用 电报装效率,应用“刷脸办电”“ 一证办电”等通道,提高用 电便利度。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商科工信局,国网木垒 供电公司
18.完善政府履约机制。严格履行政策承诺与合同,因政府 原因致市场主体损失的依法赔偿或补偿。建立政府信用信息记 录和共享体系,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及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 单位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健全债务化解机制。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 及主动执法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执行支付条 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资金监管防新拖欠。约谈“新官 不理旧账”及到期不还者,失职失责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牵头单位:商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委社工部,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20.构建纠纷调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仲裁机 构作用,引导非诉解纷。推广“ 司法确认”“巡回法庭”等多 种模式。针对新能源开发下欠薪案件繁多情况,充分发挥司法 调解机制作用。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委社工部,人社局
(五)开展作风效能“ 亮剑提质”行动
21.党建引领营商环境。实行“党建+政务服务”模式,设
10 个窗口党员先锋岗、打造 2 个“红色帮代办”品牌。开展“我
为营商环境做什么”大讨论,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亮身 份、送政策、解难题”等活动,建 10 个党员攻坚小组,转化组 织优势为营商环境动能。
牵头单位:组织部(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监督营商提升效能。经自愿申请和部门推荐,从多领域 聘请 10 名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从企业、项目和群众视角, 对党员干部在营商环境方面履职情况“沉浸式”监督,收集反 馈意见及问题线索,拓宽监督渠道、激发市场活力。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3.营造优商环境氛围。将 5 月定为木垒县营商环境宣传 月,各成员单位制定方案。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地设展板、发资 料、现场咨询普及政策;组织宣讲团进企业、村(社区)面对 面指导。政府官网及社交媒体设专题页,定期发布政策解读等 内容。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强化述法法治督察。科学制定年度专题述法方案,将法 治化营商环境纳入述法内容,督促党政负责人履行责任。把相 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督察,查改问题提效。持续推进“律 所联商会” ,做好“法治体检”活动。
责任单位:司法局
25.压实专项整治责任。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统一大市场
建设规定,涉企执法不规范、化解欠账不力、涉诉纠纷绿色通 道不畅, 以及服务经营主体履责不力、作风不实等行为,依规 依纪依法处理。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县上下要以“优 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部 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 务企业的理念,切实解决好企业反映的问题, 以最优质的服务 换来经济发展的动能和活力。
(二)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 负起牵头推进、配合调度的职责,强化各自领域的跟踪问效, 加强联动,打通政策落地堵点,形成“分工不分家” 的工作格 局,确保各项举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高质高效落实到位。
(三)明确分工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须对照 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有序推进落实。牵头单位需统筹协调 成员单位,动态跟踪阶段性工作进展,定期归集各领域落实情 况,及时报送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