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落实雨露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新扶贫{2019}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做到“应补尽补”。
二 、资金来源 、补助标准、财政衔接资金以及县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每生每年3000元。
三、补助对象、期限及标准 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1.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脱贫户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脱贫户(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2.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已标注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对于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可申报雨露计划。
2024-2025学年享受补助学生为300人,90万元。除上述对象以外的其他农户或人员,均不得纳入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的范围。
四、补助期限 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五、补助流程
(一)摸底排查 结合脱贫户动态管理,在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入学之际,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摸底工作,动态掌握本地区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在职业学校就读基本情况,建立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摸底台账。
(二)学生申请 由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结合“雨露计划”摸底台账以及户申请,形成拟补助人员名册,由村、镇(街道)审核校正,对其就读状态、是否在校、是否属于脱贫户进行核实,标注是否符合资助条件。
(三)应补尽补 结合前期“雨露计划”摸底情况,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学生同步逐级审核公示,确保应补尽补。学生补助名单确定后,《“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学籍证明》及拟补助人员名单一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批。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上报资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并通过数据比对,核实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审核通过后,县乡村振兴局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四)公开公示 经县级审核通过后的贫困家庭子女为拟补助对象,拟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审核校正的责任主体,对补助对象的精准性、真实性 、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应补尽补。
(二)严格审核把关。一是审核其是否是脱贫或监测户家庭子女;二是依据证明材料和人工校正,审核其是否在校在读接受全日制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三是严把公告公示关,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及时进行公告示。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执行“公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虚报、套取、截留、私分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档案管理。打卡发放结束后,做好当年政策文件、银行清单、拟补助人员名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木垒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