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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木垒县优化到户产业奖补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6-08-31 21:12:02 来源:木垒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0 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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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近日,我县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民族事务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优化到户产业奖补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方案》(新农帮扶〔2026〕80号),制定《木垒县优化到户产业奖补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方案》(木县政办规〔2026〕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二、奖补对象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统一简称“帮扶对象”)。

三、奖补范围

可享受奖补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种植业: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运用、病虫草鼠害防治。二是林果业:品种优化.疏密改造.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三是畜牧业:扩大良种能繁母畜养殖规模、调羔育肥增加肉羊产量、牲畜品种改良、常见多发病防治。四是乡村特色产业: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现代设施农业种植、庭院经济。五是手工经济。六是经营性服务业。

申报资料方面:申请人申请补贴,需提供《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申报程序方面,申请人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填写《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申请表》,乡镇汇总各村申报材料,编制乡级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将实施方案和审核意见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按不低于项目实施户数10%比例抽验,对抽验整体合格的,形成综合验收意见,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四、奖补额度

本次奖补设置清晰的额度标准、上浮规则、资金来源及申领限制,所有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规则公开透明、统一执行:

一是基础补贴上限: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有劳动能力),单户全年累计享受的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当年自治区公布的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

二是重点群体额度上浮:有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补贴额度可在基础标准上上浮20%,加大对风险监测人群的帮扶力度。

三是补贴比例限制:各产业环节的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成本的30%,杜绝超额补贴,引导群众自主投入、主动发展。

注:同一项目、同一产业环节,当年已申领财政奖补资金的,不再重复发放补贴,杜绝多头申领、重复享受政策。


政策解读主体:木垒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责任人:乡村振兴综合保障中心党组书记  于鹏

日常解读人:哈那提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4827944

单位地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北环东路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