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事项名称
木垒县博斯坦乡至鸣沙山公路建设工程。
二、评估项目概况
(1)木垒县博斯坦乡至鸣沙山公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90.521公里,项目建设地点:木垒县博斯坦乡、民生工业园区、鸣沙山等。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8.5米;路面宽7.5米。设计时速:40km|h;设计荷载:公路二级。建设期限为1年。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征求建设项目工程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木垒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哈里 ;联系电话:18299506496;
电子邮箱:345040680@qq.com
2.评估单位:新疆金土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香福元;联系电话:13899674803;
电子邮箱:315448470@qq.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公示发布单位:木垒县交通运输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