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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木垒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5 17:00:31 来源: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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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LX01/2021-000245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木垒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8-15
文号 木县政办发〔2021〕36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木垒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MLX01/2021-000245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木垒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8-15
文号 木县政办发〔2021〕36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木垒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昌州乡振领〔2021〕1号)文件要求,州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了2021年重点完成42个村8364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的任务,其中木垒县具体任务目标为800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生物质供暖等清洁能源供暖原则,开展全县乡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有效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排放,提升县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哈比勒贝克 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副组长: 买买提·艾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吕艳花 英格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凯 西吉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常喜 东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沙 鑫 照壁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胡建佳 新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卢海霞 白杨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叶尔江 博斯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少华 大石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努尔兰 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叶 凯 雀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郭万武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曹殿虎 县住建局局长

陆秀蓉 县发改委主任

畅金生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努尔扎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潘友忠 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分局副局长

赵 旭 县国网木垒供电公司总经理

木垒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殿虎兼任,各单位确定一名清洁取暖工作联络员,负责对接相关工作。

三、目标任务

木垒县2021年清洁取暖任务共计800户,根据各乡镇实际电力负荷情况,以电定改,现将任务分配如下(总任务800户,已完成211户,剩余589户):

1.新户镇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13户,已完成33户,剩余80户。

2.白杨河乡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04户,已完成24户,剩余80户。

3.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23户,已完成5户,剩余18户。

4.大石头乡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52户,已完成12户,剩余40户。

5.东城镇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57户,已完成27户,剩余130户。

6.雀仁乡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53户,已完成33户,剩余20户。

7.西吉尔镇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11户,已完成21户,剩余90户。

8.英格堡乡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51户,已完成11户,剩余40户。

9.照壁山乡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62户,已完成22户,剩余40户。

10.博斯坦乡2021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74户,已完成23户,剩余51户。

四、各单位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优惠政策支持,降低电价成本,保障电力供应。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配套奖补及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投入。

县住建局负责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申报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项目资金补助;联系各类“煤改电”设备厂家,选取设备成熟、投资小、运营成本低、效果好的厂家进入木垒市场。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资金用于清洁取暖工作。

县市监局负责电采暖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县环保局负责争取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补助。

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各乡镇电网供电能力支持裕度报告,积极争取各类项目支持,掌握2021年各乡镇电网配套建设项目情况,负责电供暖项目供电接入协调工作。

各乡镇负责根据各村实际电力负荷情况,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有意向做清洁能源改造的群众进行宣传、推广,确定“煤改电”用户名单,完成本年度清洁取暖任务。

五、完成时限

2021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各乡镇上报本年度电采暖用户名单。

2021年8月20日至9月30日,各设备厂家进场施工。

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县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1.各乡镇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在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好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主动衔接,加强配合联动,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实施。要加强日常调度和专项帮扶,指导相关单位解决好清洁能源取暖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3.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采暖“清洁取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提高公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