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1〕6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结合木垒县实际,进一步推进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范围,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引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实现60%以上党政机关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垃圾投放容器或场所。
2023年,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至少有一个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县实现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2025年,因地制宜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开展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5年建成与厨余垃圾产生收运量相匹配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至少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二、全面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一)统一分类标准,科学准确分类。依据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XJJ094-2018),生活垃圾实行四类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应单独分类。各党政机关粘贴垃圾分类指南,按照四分类法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县党政机关单位)
(二)推动源头减量,减少生态污染。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餐饮、娱乐、旅游、住宿等服务性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绿色消费,倡导“光盘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办公,推动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推进分类投放。结合实际,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向周边农村推广使用,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以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进环保纸袋替代塑料包装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投放要求和流程
(一)生活垃圾具体分类情况
1.可回收垃圾: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塑料袋、包装物等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质。
2.餐厨垃圾:废弃的剩菜、剩饭、瓜果皮核、残枝落叶、菜梗菜叶、腐肉、骨头畜禽产品内脏等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废弃的电池、电子产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杀虫剂、废旧灯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4.其它垃圾:一次性餐具、烟头、污染纸张、破旧陶瓷品、尘土、宠物粪便等垃圾。
5.设置垃圾箱专放点,每个专放点摆放四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分别标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
6.每个垃圾箱专放点安装一个摄像头。
(二)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1.不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以卫生填埋方法进行处理。对倾倒垃圾按时掩埋,不能裸露,及时填埋,防止二次污染。
2.对可回收垃圾进行仔细分类,然后根据分类后垃圾的不同性质分别采用适宜的方法处理,使不同种类的垃圾均能加以利用,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3.有毒有害垃圾由专门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机构收集处理,具体的处理方法有三种:
一是填埋法:将垃圾填入已预备好的坑中盖上压实,使其发生微生物、物理和化学变化,分解有机物质以达到还原和无害的目的。
二是特殊处理:对一些有害的垃圾利用科学配比技术,经过特殊复杂的处置程序将有害物质进行分解,在反应过程中形成一种新的分子结构,转化成为一种无毒无害的净化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影响。
三是堆肥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有害垃圾,可堆积在固定场所,堆积一定的时间通过垃圾间的相互化学作用,使垃圾进行分解,产生新物质,仍可作其他用途,实现资源再利用。
四、全面加大教育引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一)坚持党建引领,引导群众培养分类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充分依靠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宣传和引导,普及分类知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义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以典型引路、正面引导,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依法依规管理。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稳步推进木垒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分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研究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打通垃圾资源化利用出路。鼓励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支持在公共绿地、公益林的土壤改良中优先使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分局、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木垒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起主体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之中,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二)健全系统管理机制
各有关部门共同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本县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木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各级公共机构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各乡镇(村),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基层,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全县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