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已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索引号 | MLX01/2024-000144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4-17 |
文号 | 木县政办发〔2024〕1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称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
索引号 | MLX01/2024-000144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4-17 |
文号 | 木县政办发〔2024〕1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称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已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