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自治区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要求,为确保木垒县农房抗震防灾工程相关工作落实落细,结合实际制定《木垒县2025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木垒县2025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木垒县2025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唯一住房抗震防灾能力,根据《昌吉州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农村现有唯一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一户不漏全部纳入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包括已享受政策保障但目前唯一住房仍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无房户、住房已达标农户不在实施范围)。
二、建设方式
采取加固改造和新建相结合方式。对采取加固方式改造的,必须达到本地抗震设防要求;不具备加固条件的,采取新建方式解决;对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引导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居住使用抗震不达标住房。
三、建设标准
严格按照昌吉州住建局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图集》执行,面积分为40-120平方米不同户型供农户选择。新建房屋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标准》(新建标001-2019)要求,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和居住功能完善。采取新建方式解决的,原住房进行拆除(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建筑和传统民居除外)。通过加固方式解决的,抗震加固设计图纸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做到“一户一设计”,并在县住建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的,应当符合《自治区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标准》,工程完成后由县住建局会同乡镇进行验收(不具备加固价值的房屋不得采取加固方式实施)。
四、实施方式
采取农户自建和统一建设相结合方式。
(一)自建方式。新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应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或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负责施工,建房户主动参与施工和工程质量的监督。
(二)统建方式。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由乡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纳入乡镇统一管理,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并纳入乡镇和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抗震加固工程鼓励县国投公司参与组织实施。
五、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等3项方案的通知》(昌州建办〔2025〕22号文件)有关要求,州财政按照我县农房抗震防灾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户数,户均1.85万元标准将资金拨付我县统筹使用,改造总造价超过2万元/户的,财政补助1.85万元/户,其余农户自筹;改造总造价2万元/户以内的,农户自筹1500元/户,结余资金由各乡镇统筹用于乡村环境整治。上级补助资金分三批拨付各乡镇,第一批资金在各乡镇完成招投标手续、签订合同后拨付30%,第二批资金在工程进度达到50%时拨付40%,第三批资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30%。采取新建方式的,原住房不拆除的不享受补助政策。享受中央财政以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六类户,不再享受州级财政补助。
六、建设管理
(一)做到精准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前期摸底调查结果,对本辖区内抗震不达标唯一住房进行逐一核实信息,并建立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逐户建立建房档案,对所有唯一抗震不达标农房实行一村一汇总、一乡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自治县下达的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实施(户)分解表,必须在台账范围内进行分配。同时,县住建局要指导乡镇收集、整理工程建设各环节资料,切实做到“建造一户、登记一户、建档一户”。
(二)加强施工管理。各乡镇作为施工主体,要结合本辖区抗震设防标准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符合本辖区抗震设防标准的设计图纸,坚决杜绝无图施工。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同时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强化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等环节监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质量安全验收导则》和《自治区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标准》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农房抗震加固工程。
(三)严格资金管理。县住建局要配合县财政局严格规范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强补助资金全过程监督,落实县、乡镇、行政村三级建房农户信息、年度建设任务、补助资金及使用等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农牧民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资金不到位、不按标准拨付、挪用资金等问题的出现,坚决杜绝侵害基层群众利益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加大对各乡镇服务与指导,配合乡镇及时解决发生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切实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户、精准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
(二)优化工作程序。通过全面排查鉴定,科学鉴定评估,尊重群众意愿,遵循现有规划,避免大拆大建,能加固的房屋优先选择加固改造,满足现行抗震设防标准要求。严格鉴定、设计、施工、验收的工作程序,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保质保量完成全县农村住房抗震防灾工程。
(三)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房抗震防灾工程的重大意义,向群众宣讲地震危害、工程政策、建房方式等,让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为工程建设稳步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木垒县2025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户)分解表
附件:
木垒县2025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户) 分解表 | ||
乡镇 | 2025实施 (户) | 备注 |
英格堡乡 | 385 | |
西吉尔镇 | 140 | |
东城镇 | 104 | |
照壁山乡 | 16 | |
新户镇 | 115 | |
雀仁乡 | 100 | |
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 | 67 | |
白杨河乡 | 17 | |
博斯坦乡 | 21 | |
大石头乡 | 36 | |
合计 | 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