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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木垒县2025年能耗双控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2 17:20:23 来源: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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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LX01/2025-0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6-12
文号 木县政办发〔2025〕24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木垒县2025年能耗双控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MLX01/2025-0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6-12
文号 木县政办发〔2025〕24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木垒县2025年能耗双控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县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木垒县2025年能耗双控责任分解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木垒县2025年能耗双控责任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依托我县风光资源优势,全力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0-2024年能耗强度情况表

序号

年份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能耗总量

(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后)

能耗强度(吨标准煤/万元)(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后)

目标值(吨标准煤/万元)

1

2020

16.19

--

0.43


2

2021

16.94

14.62

0.278

0.41

3

2022

28.12

24.01

0.446

0.4

4

2023

30.42

25.18

0.441

0.38

5

2024

30.89

23.66

0.366

0.37

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4.7亿度,其中第一产业0.08亿度,第二产业2.4亿度,第三产业1.5亿度,居民0.72亿度。可参与市场化绿电交易规模约3.9亿度,目前使用绿电0.6378亿度,占比13.57%。能耗强度为0.366吨标准煤/万元(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后),规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083吨标准煤/万元(扣除后)。

二、原因分析

(一)原始总量低。2021年昌吉州制定了《昌吉州“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方案》(昌州党办发〔2021〕46号),木垒县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6.2万吨标准煤,能耗强度为0.43万吨标煤/万元。2022年《昌吉州2022年推动节能工作方案》(昌州发改节能〔2022〕1号),要求木垒县“十四五”能耗强度年均下降3.31%,五年累计下降15.5%。

(二)相关产业发展迅速。

2021-2024年能源平衡表

序号

年份

一般烟煤(万吨)

汽油(万吨)

柴油(万吨)

液化石油气(亿立方米)

天然气(万立方米)

热力(万百万千焦)

电力(亿千瓦时)

1

2021

2.5

0.51

1.21

0.02

0.05

90.34

2.67

2

2022

8.66

0.11

1.81

0.0017

0.16

155.88

3.44

3

2023

10.9

1.23

0.97

0.00178

0.0757

155

3.7

4

2024

1.78

0.26

0.87

0

0.0709

146

7.13

2021-2024年,煤、汽油等用量有所下降,热力因供热面积增加27.6%,能源消费总量增长60%,用电量因规上企业由25家增至49家,增长167%。

(三)量速脱节。2020-2024年,木垒县能源消费总量增长90.8%,gdp(可比价)增长47.48%,能源消费总量未能与gdp增长速度保持同步或小于gdp增速,能耗强度()不降反增。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万元gdp能耗强度目标值为0.36吨标准煤/万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为0.11吨标准煤/万元。通过绿电市场化交易,实现能耗强度目标。

四、推广路径

(一)规范入市审批流程,夯实绿电交易基础。售电公司收集绿电使用企事业名单和售电委托代理协议、授权书等资料,在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完成注册。

(二)精准匹配发用电曲线,优化绿电资源配置。统计党政机关单位和企业名单的24小时用电曲线,匹配当地新能源发电企业发电曲线(除疆电外送),匹配成功后与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议价。

(三)深入开展发电侧价格磋商,降低绿电交易成本。

2025年1-4月绿电交易价格表

月份

国网综合电价(元/度)

绿电交易平段电价(元/度)

国网与绿电价差(元/度)

1月

0.259947

0.26805

-0.008103

2月

0.234368

0.26103

-0.026662

3月

0.261875

0.26532

-0.003445

4月

0.263053

0.27147

-0.008417

根据2025年1-4月电价分析,目前绿电交易价格高于国网价格,平均高于国网价格0.003-0.02元/度。

在10kv电压等级、各时段用电均等的情况下,以4月电价为例,发电侧协商价格下浮0.008417元/度后,达到0.263053元/度,参与绿电交易后到户电价与国网到户电价持平。

五、重点任务

(一)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全面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为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预测我县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应控制在25.13万吨标煤以内,同比下降18.64%。农、林、牧、渔业领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7万吨标煤以内;工业领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14万吨标煤以内;住建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应控制在0.36万吨标煤以内;城镇供热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94万吨标煤以内;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54万吨标煤以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1万吨标煤以内;公共机构能耗应控制在2.31万吨标煤以内。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

(二)提高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绿电使用比例。2024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年用电量4513.28万千瓦时,其中绿电使用76.3万千瓦时,占比1.69%,全部使用绿电可减少能源消费总量1.35万吨标煤。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提高工业企业绿电使用比例。新能源企业绿电使用占比21.53%,其他工业企业占比14.38%。规上工业企业绿电率达100%,其他企业达80%以上,可降低能源消费总量9.23万吨标煤。

牵头单位:商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农业农村局

(四)引导居民参与绿电消费。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绿电来源、低碳优势及环保意义,带动更多居民参与绿电消费。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国网木垒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探索多元绿电消纳模式。在工业园区选取智算中心等高载能企业开展新能源直供电、微电网、源网荷储等试点。利用本地充足的风能、太阳能电力,与企业签订长期直供电协议,减少电能传输损耗,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

责任单位:商科工信局、数字化发展局、发展改革委

(六)加大项目能评审核。加强备案项目节能审查,引导新建项目100%使用绿电,建成后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用能监管。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七、实施步骤

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和降低绿电使用成本,根据木垒县实际情况,分两个阶段逐步实施。

(一)能耗降低阶段。通过市场化交易绿电和购买绿证方式降低能耗。规上企业和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4月25日前完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注册,5月入市交易,6月起100%使用绿电。预计能耗强度降低为0.36吨标准煤/万元(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后)。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预计降低为0.0365吨标准煤/万元(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后)。

(二)绿电降本阶段。将园区内企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用电量整体打包,体量形成规模后,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与发电侧企业议价,降低绿电使用的成本。

(三)居民降本推广阶段。在木垒县深化降能耗的后期,依托木垒县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的优势,以较低设备成本在木垒县各乡镇推行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形式,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增加村民收入。

八、工作职责

发展改革委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起草会议文件,传达部署工作要求并监督执行,做好部门间协调,定期汇报成果、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工业园区负责园区内所有企业的绿电推广工作,推动园区企业积极采用绿电,助力园区实现“零碳园区”;

商科工信局负责园区外企业(含规上)、商贸、加油站、充换电站绿电推广工作,鼓励企业转变用电模式,提高绿电在企业电力消费中的占比,促进工业领域的绿色发展;

住建局针对供热、建筑、房地产产业,积极推进绿电的广泛应用。制定行业内绿电使用标准与规范,引导相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优先使用绿电,推动建筑与供热领域的节能减排;

交通运输局着力在交通运输业领域推广绿电。探索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等环节引入绿电动力设备,制定行业绿电使用规划,逐步提高交通运输领域的绿电使用比例,降低碳排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零售业和餐饮业的绿电推广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零售与餐饮企业认识绿电优势,鼓励其在日常经营中使用绿电,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文旅局负责在住宿、旅游业大力推广绿电。引导酒店、景区等旅游相关企业采用绿电,打造绿色旅游品牌,提升旅游产业的绿色形象,为游客提供更加环保的旅游体验;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绿电使用。率先在公共机构推广绿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制定内部用电管理规定,推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优化用电结构,绿电消费比例达到100%;

农业农村局针对农林牧渔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中的工商业用电单位,开展绿电推广工作。结合农业生产特点,推广适合农林牧渔业的绿电应用技术与设备,促进农业农村领域的绿色能源发展;

其他各单位、乡镇履行本行业领域以及辖区内的绿电推广职责。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推广计划,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业、居民参与绿电使用,形成全县上下共同推进绿电应用的良好局面。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对照重点任务及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为绿电使用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部门协同。建立跨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工业园区、商科工信局、住建局等责任单位按月通报绿电推广进度、能耗管控数据及问题难点,形成“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措施共定”的协同模式。针对高载能企业绿电消纳、居民用电降本等重点任务,制定专项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宣传渠道,全面宣传绿电的意义与优势。组织科普活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绿电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与接受度,让更多人了解并支持绿电,为绿色能源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