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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7:19:26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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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帮助下,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职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积极成效。

(一)工作部署与组织领导。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基层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 “一把手” 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制度建设与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范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密性,杜绝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泄密等各类问题。2022年,县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3件,已全部办结。

(三)平台建设与优化。一是持续对我局官方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升级,完善了信息分类导航,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所需信息。同时,加强了网站的安全防护,保障信息发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定期发布公安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便民服务信息等内容,并积极与网友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培训与宣传。为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组织了多次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操作流程等方面。同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如在办事窗口摆放宣传资料、利用户外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等,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内容,提高公众知晓率。,2022年,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专题培训5次、覆盖500余人次,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常态长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1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的发布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不能及时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对一些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如案件办理进度、执法依据等,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频繁,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管理:建立信息发布的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较高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三是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疑问,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公开答复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县公安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