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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3:01:43 来源:木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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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5〕2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木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木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l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邮编:831900;电话:0994-48224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木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始终坚持以“健康木垒”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按照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做好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卫健委紧盯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相关事项,主动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爱国卫生运动、各类健康科普等各类卫生健康领域信息28条,依据“三定方案”修改完善并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职责、内设科室及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2024年政务公开信息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

卫健委进一步明确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及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同时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对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进行培训,确保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提升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卫健委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文稿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件数0件,废止件数0件,现行有效件数0件。

(四)是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卫健委按照政府办相关要求,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公布医疗健康方面的便民惠民等相关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的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仅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也推进了我单位政府电子信息公开的建设,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

卫健委坚持所有公开政府信息均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联审的三级审核,对信息公开发布审签制度做了严格规定,确保了公开信息质量。同时将卫生监督、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爱国卫生运动、各类健康科普等方面的政府公开信息按照各科室工作职责合理分摊,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有效进行公开,激励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定期对已公开信息展开自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与社会评议,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本单位行政执法、健康宣教等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单位未能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敢公开、不会公开、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二是‌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的范围、质量和时效都有待提升,如一些群众真正关心的医疗卫生信息及相关惠民政策有时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未处理依申请公开方面的信息,能力水平不够强。

三是‌公开队伍不健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兼任,相关业务信息公开方面业务科室公开意识不强,存在政务公开只是办公室的责任的情况,上报公开信息不积极甚至不知道公开什么内容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开质量。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标准规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逐步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问题,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在公开内容上注重拓展深度和广度,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举措的解读和宣传,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