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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2:05:49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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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544号)等文件要求,木垒县编制形成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木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l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垒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木垒县园林东路338号;邮编:831900;电话:0994―4828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木垒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升公开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85条,政务动态信息273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52条;收到县领导信箱信件47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全为互联网申请,均已按时回复,未引起行政诉讼或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统一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多种形式对政府文件等重大决策进行解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时抓好错误信息和敏感信息整改。加强信息公开,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预算信息、医疗卫生、乡村振兴、食药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常态管理,确保更新及时、内容全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对照自治区和自治州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平台,逐个栏目、逐条信息核对信息公开平台版面及内容,优质高效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统一规范建设。目前,县人民政府网站已建成涵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互动等多个板块,不断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持续完善政府网站日常巡检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公开专栏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依托开普云智能监测系统,强化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与社会评议,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6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8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稳岗就业、乡村振兴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对应栏目有待优化。三是政策解读不全面、不充分,解读形式过于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着力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专栏,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对分布零散的内容集中公开。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原有图片解读的基础上,增加文字解读、媒体解读、音频解读等形式,方便群众知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