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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2:00:49 来源:木垒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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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5〕2号)等文件要求,木垒县编制形成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木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l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木垒县园林东路338号;邮编:831900;电话:0994—4828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木垒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升公开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打造便民利民的“网上政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优化提升公共服务,认真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效能上有新成效。2024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5条,政务动态信息175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1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了申请的受理渠道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突出便民原则,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其中EMS邮寄信函申请12件、当面提交1件、网站依申请公开渠道申请1件,办理领导信箱信件4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确保发布内容合规、网站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安全;加强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行了1次集中解读培训,分批次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轮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有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网站IPV6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政府网站国产化中间件替代、等保测评、国密算法改造和密评工作。新版网站将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要闻动态、政民互动等多个板块功能,对人民群众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政务要闻提供便利条件,不断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切实保障我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依托第三方智能监测系统,对公开专栏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写入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工作安排中,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在年内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了该《条例》,邀请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专题解读,提高各单位对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责任。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与社会评议,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3

行政强制

1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2.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5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3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1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4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1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把握不准,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及时,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水平有待提升。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存在一些差距,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交流学习,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调研指导、集中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着力提高工作能力,有效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