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木垒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新疆昌吉木垒县胡杨林、鸣沙山景区及木垒县县级英格堡河、水磨沟河、东城河等二十九条支流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自通告发布之
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2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木垒县县级木垒河、英格堡河、水磨沟河、东城河、白杨河、博斯坦河、大浪沙河、大石头河、七城子河、小浪沙河、大红柳峡河、乌宗布拉克河、咬牙沟、一碗泉沟、阿其克苏、干沟、哈沙霍勒沟、孙家沟、芦塘沟、霍家墓沟、呼勒斯特沟、江湖里、曲克买科、东地、西地、奥勒木吉、卡腊阿德尔萨依、恰夏、塔勒德克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29个登记单元。
(二)新疆木垒鸣沙山、胡杨林国家沙漠公园以公园保护审批范围界线为依据,以整合优化预案范围界线为参考预划分统一确权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类型: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范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