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主体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检查方式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此项 | 备注 |
| 1 | 木垒县自然资源局 | 1、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监督检查 2、矿区生态修复活动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 | 现场 | 不定期 | |||
| 测绘资质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 | 现场 | 不定期 | |||||
| 地图市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八条 | 现场 | 不定期 | |||||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巡查,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 现场 | 不定期 |
木垒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6-06-30 20:08:57
来源:木垒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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