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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9-09 17:34:57 来源: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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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LX035/2024-000073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9-09
文号 木县市监责改〔2024〕21号 是否有效
名称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索引号 MLX035/2024-000073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9-09
文号 木县市监责改〔2024〕21号
是否有效
名称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木县市监责改〔2024〕21号


木垒老许煤场 等10户市场主体 :

经查,你(单位) 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2024年10月8日前改正。

(改正内容及要求: 变更登记事项 )

(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木垒县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木垒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皮伟 联系电话: 0994-4867157

联系地址: 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木垒县努尔古丽东路888号)

附件:10户市场主体名单.xlsx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