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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废止<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13:34:04 来源:木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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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对《关于废止<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了一审。为了进一步落实民主立法,现将决定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方式:木垒县园林东路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县人

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件人:郭疆卫;邮编:831900

2.电子邮箱:18167779632@163.com

3.传真:0994-4822281(传真)  

附:1.《关于废止<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docx

2.关于废止《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说明.docx


木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