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县部分国有农用地长期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管理使用,由于历史原因,存在权属边界不清、管理主体不明、发包程序不规范、合同管理混乱、收益分配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既不利于国有资产的有效管护,也制约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容易引发土地权属纠纷和基层矛盾。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基层运转有序,夯实共同富裕根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农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5〕44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底数清查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新农政改〔2025〕4号)、《昌吉回族自治州深入推进国有农用地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昌州自然资发〔2026〕43号)、《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木垒县制定本工作方案,把长期由村集体实际管着、用着的国有农用地,依法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管理。这批土地所有权仍然是国家的,不是变成村集体私有土地,只是把使用权交给村集体管理经营。
二、哪些土地纳入本次工作
全县一共涉及6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查摸底合计23.1173万亩,包含国有耕地、园地、林地。最终每家村集体实际确定的土地面积,要经过实地测量、公示没有意见之后才算数,以公示实测结果为准。
三、群众关心的核心问题
(一)土地交给村集体后,怎么使用?
1.土地还是农用地,不能用来建房,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用途,严守耕地不能 “非农化、非粮化”。不允许私自转租、拿这块土地经营权做抵押担保,不允许用来搞违规借钱融资。
2.土地由村集体对外发包,发包要走昌吉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公开交易,不允许私下场外交易,使用自治区统一示范承包合同,所有合同统一编号存档。
3.如果国家要搞公共建设、重大项目,政府可以依法按程序收回土地,村集体要配合,保障国家利益。
(二)土地可以用多少年?到期怎么办?
实行分类设定使用年限,到期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期,续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最高年限:
1.国有耕地:3-5年;
2.国有园地:10-20 年;
3.国有林地:30-70 年。
遇到自然灾害、政策、规划调整,也可以按规定变更或者终止使用。以前老合同不合理、不规范的,本着尊重历史,双方协商重新签或者补签合同。
(三)土地收的钱(收益)怎么分?
1.如果是农户家庭承包的,收益归农户自己。
2.村集体统一经营、对外发包土地赚到的钱,全部进村集体“三资”专户管理。
3.钱优先用来发展村集体经济、给村集体成员分红。怎么花钱、怎么分红,必须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财政、审计部门会监督,不允许个人截留、挤占、挪用集体的钱。
(四)谁来监管这块土地?
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会常态化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情况,看有没有违规改变用途、合同有没有正常履行。
四、政策意义
1.厘清权属:把长期村集体在管的国有土地管理权限明确下来,减少土地纠纷;
2.壮大集体:土地发包收益归村集体,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可以给村民分红、办好村里公益事;
3.规范管理:土地发包、签合同、收钱全部按规矩来,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
4.守住红线:保护耕地林地,严防乱占耕地建房、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没有说到的情况,按照国家、自治区、昌吉州现行法律政策执行,如果上级出台新政策,就按新政策执行。出台本方案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依法明确村集体对长期实际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厘清权属关系、规范管理行为、盘活土地资源、壮大集体经济、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双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共同富裕根基提供坚实的土地制度保障。
政策解读主体:木垒县自然资源局
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 杨勇
日常解读人:姚钧文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4823392
单位地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北路1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