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及重大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和重要情况报告等相关的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审核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自治县人民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要文件、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督查落实上级及本级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督促检查的服务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搜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自治县“放管服”改革;承担统筹推进自治县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职责。
(八)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自治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责任,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
(九)代表自治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网上投诉,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自治县党委和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信访事项,会同处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十)按规定负责自治县本级机关通用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自治县本级机关房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权属、配置、建设、使用、维修、处置利用管理。
(十二)拟定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自治县本级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统一管理自治县本级机关公务用车,拟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各乡镇公务用车管理。
(十三)承担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自治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四)承担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木垒县党政综合楼二楼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永鹏
联系方式:0994-4825131